纾缓治疗——天主教的医学伦理

 

沈茂光医生
香港天主教教区医院牧民委员会前主席

 

资料整理:陈宝琼女士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曲廖秀芳女士

 

(节录自「天主教的灵性照顾」章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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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

末期癌症病人可以拒绝抗癌治疗吗?可以拒绝心肺复甦术吗?服用吗啡止痛,是不是等同安乐死?教会容许天主教徒作预设医疗指示吗?这些问题由沈茂光医生一一为我们解答。

 

有些病人对医学伦理有疑问,牧灵者也会和他们讨论。末期癌症病人可以拒绝抗癌治疗吗?可以拒绝心肺复甦术吗?可以拒绝插胃喉或吊盐水吗?服用吗啡止痛,是不是等同安乐死?教会容许天主教徒作预设医疗指示吗?

教廷出版的医护人员的新宪章清楚说明,对於医护人员来说,对生命的服务就是尊重和关心,直至生命自然结束。人不是生命的主人或仲裁者,而是忠实的管家。可是,这并不表示病人不可拒绝任何治疗。美国主教团在2009年发出的《天主教医疗服务的伦理及宗教指示》,指出每个人都有义务以相称的方法维持自己的生命。相称是指对成效有合理的希望,及不需要支付过高的费用或承受过度的风险及负担。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也教导我们,当死亡已逼近且不可避免时,人可以本著良心拒绝采用希望极小而又麻烦的方法来延长生命。拒绝「特殊的」或「不相称的」医疗方法,并不等於自杀或安乐死;而是表示能接受人类的病痛,面对死亡。(生命的福音65) 所以,病人可以拒绝成效小、风险高、负担重的治疗,包括抗癌治疗、心肺复甦法和人工水分及营养。医护人员的新宪章也建议,病人可以提前表达他/她的意愿:当因为疾病或意外创伤而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时,他/她愿意或不愿意接受某些治疗。所以,天主教会是容许预设医疗指示的。

不过,医护人员的新宪章也指出,就算拒绝抗癌药物,病人也应该接受纾缓治疗,以减轻死亡过程的痛苦。纾缓治疗包括身、心、社、灵的全人治疗,透过疼痛及症状控制,以及对身体、心理及灵性上的各种问题的处理,来减轻末期病人的痛苦,提高他们的生活质素。疼痛可对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损害,疼痛的控制可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纾缓,让人更容易祷告,更慷慨地奉献自己。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也表明,如果没有其他方法,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,并不妨碍病人履行宗教上和伦理上的本分时,使用止痛药是正当的,即使这样会使病人减少知觉和缩短生命。这种情形并不是有意寻死,虽然在合理的动机下,此种作法有导致死亡的危险;但其意向只是为了有效地减轻痛苦。(生命的福音65)

(於2020年12月定稿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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